关于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通知

来源:院办 发布时间:2009-09-21

院属各部门:

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,共8天。其中:

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 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 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 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正常上(课)班。

2、9月27日上10月7日(周三)课程,10月10日上10月8日(周四)课程。9月30日附中学生可提前半天回家,高职学生一律不得请假提前回家。

3、假日期间需来院加班的人员,请各部门把加班安排务必于9月30日下班前报院办。

祝全院师生节日快乐!

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九月二十一日